我后来才了解到,遇到这种情况,房屋拥有者就算再愤怒也没有用,而“抢回”房产的过程往往旷日持久。
“老爸,你是不是给错我地址了?这栋房子有人住啊!有个老外说我再靠近他就要报警了……”
一大清早接到女儿电话,我有点懵。2个月前我去澳洲的时候还打理过房子,就是这个地址,怎么会错?
说话间,女儿给我发来了房子的照片——这分明就是我的房子嘛!前院花园的一排红色小栅栏,还是我上次去澳洲时亲手安装的。
可是里面竟然住着人?并且听说是一家子人?我慌神了……
女儿留学第一天:钥匙在手却有家难回
一个流浪汉爸爸带着两个女儿,换了我家的锁,已经在里面堂而皇之的住了一个多月。
中国人在澳洲买房子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早些时候,大家流行去海南买房子,房价几乎被炒成了天价。不过,大概从五六年前开始,我身边的朋友都出国去买房子去了,尤其是在澳洲买。
2016年,我女儿刚上高一,我在南京听了金凯平先生的讲座后大受启发,就火速在澳洲买了套花园洋房——反正女儿日后去澳洲读大学也可以住,房子嘛,总是早买早升值的。
大多数国人都有一个习惯:自己的新房子不愿意让别人住。更别提国外买的漂亮花园洋房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尽管当时澳中集团房产部门的工作人员劝我把房子出租,说澳洲这边对出租房管理很完善,更利于房子的养护。但是当时我不假思索地摇了摇头,没有同意。
我觉得,反正每年也不指着租金赚钱,我还是更想留到女儿日后出国了给她住新房子。
万万没想到啊,我这新房子没等女儿住进去享用,就被几个莫名其妙老外占领了!
女儿刚到澳洲,只有接她的两个同学陪着,我赶紧找澳中集团求助。他们墨尔本总部的工作人员不到一个小时就赶到了我的房子处。
经过一番艰难的交涉,他们发现是一个流浪汉爸爸带着两个女儿住在里面——这些人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我的房子常年没人居住,就换了锁大摇大摆地搬了进去,已经在里面住了一个多月。
他们有了遮风避雨的安乐窝,我的女儿却拖着两个大行李箱有家难回!
流浪汉鸠占鹊巢:对簿公堂3月夺回房子
一个流浪汉爸爸带着两个女儿,换了我家的锁,已经在里面堂而皇之的住了一个多月。
房子是我的,地契上写的也是我的名字,但这不代表我就可以马上请人把里面的几个不速之客赶走。
在澳洲,有一些人,比如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或者投机者,会专门寻找空置的房子,通过撬锁等手段入住。这样的行为即使属于非法占用,警方也无法直接介入。想把占住者赶走,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法院向他们发传票。
我的英语不好,属于勉强会听但不会讲,况且我人又在国内鞭长莫及。最后还是澳中集团的工作人员帮我把女儿安置在学校附近的酒店。之后,他们还帮我向法庭申请了禁令要帮我“抢回”房子。我后来才了解到,遇到这种情况,房屋拥有者就算再愤怒也没有用,而“抢回”房产的过程往往旷日持久。
安排上庭也需要时间,我强压怒火,安顿好在国内的生意后就飞来了墨尔本。没想到,出庭那天发生的事再一次让我有点懵。
我聘请的律师是一位朋友推荐给我的,没想到是个新手,比较“软弱”,说来说去说不到点子上,我在旁边听得干着急。反而是那个流浪汉的律师慷慨激昂地打起了感情牌,说他(流浪汉)带着两个幼小的女儿,生活很是艰辛,如果失去住所,很可能对两个小孩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影响,其中一个小孩最近又生病了,无法立刻搬家云云,希望法庭再宽限几个月,直到他们找到新的住所。
眼看着法官和陪审团微微点头,我太着急了!可是我又不会用英语表达,只好朝着陪我一同来的澳中集团工作人员使劲儿眨眼睛。
经得法庭同意后,澳中的人替我说出了我想说的话:
我们的客人张先生也有一个女儿,他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安全、健康、快乐的在澳洲读书和生活,而买下了这所房子。他们出于信任选择来到澳洲,可是两个多月过去了,她的女儿不能住回自己家,只能住在昂贵的酒店里,担惊受怕,也对澳洲的安全和保障体系产生了质疑,如果违法侵占的人因为生活窘迫受到优待,而合法拥有这套房屋的人反而要付出昂贵的代价,还哪里有公平、公正可言呢?……
他们说了很多,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这一段。我很感谢澳中集团,在他们工作人员的据理力争下,法庭宣布,一周内让侵占者搬走,并让警方发出禁止令,到场监督他们搬离。
澳中有话说:不建议房屋长期空置
张先生用了3个月要回了自己的房子,虽然波折但结果圆满。在澳洲,如果自己的房屋常年被别人霸占,很有可能最后就名正言顺变成了别人的房子!
如今,不少海外人士在澳洲投资房产,但因为长期人不在澳洲,又不愿意出租,长期空置的房屋就很容易会被人有机可乘,擅自侵占!
张先生前后历时差不多三个月才最终要回了自己的房子,但是房屋内很多地方都有损坏,他不得不将家里重新修整了一遍。
其实,我们不建议长期空置房屋。张先生实属幸运,在自己的房屋被侵占刚一个多月时就发现了这一情况。要知道,在澳洲,如果自己的房屋常年被别人霸占,很有可能最后就名正言顺变成了别人的房子!
因为,澳洲有一条法律——
逆权侵佔(Adverse Possession)
这项法律规定,房产的非业主不经原业主同意,持续占用对方土地超过一定的法定时限(e.g. 新南威尔士州是12年,维多利亚州是15年)后,并证明他在这期间一直在很积极的寻找房主但是找不到,那么原业主的拥有权即终止,意味着占有者能够“反客为主”,成为该土地的合法新业主,并不必付出任何代价⋯⋯
很多朋友会习惯性根据国内租赁市场的经验来做决定,不愿出租自己的房子。因为国内的房屋租赁市场正处于成长期,收房租难、房屋损坏等纠纷时有发生。
而澳大利亚的租赁市场则不同,比较规范,且有制度保障,很少会出现类似问题。一些华人不了解澳大利亚房屋租赁市场,宁可选择空置也不出租,少了一份租金收入的不说,也不利于房屋的日常养护。
后记
澳中集团房产事业部管理着过千套别墅,在过去的二三十年中应对了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状况,并最终积累下了完善周密的管理经验。
为了免除广大在澳投资房地产的华人朋友的后顾之忧,澳中集团与数十家澳洲本地信誉可靠的房屋管理中介建立了坚固长久的合作关系,确保每一位华人朋友即使常年人在国内也能够:
安安心心收租金;
房屋得到高质量的维护;
出了任何问题都有专业人士介入处理。
无论您人在澳洲,还是国内,如果您有任何相关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澳中集团房产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April
电话:+ 61 426 280 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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