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的结果,不少人都是懵的,这也让更多人知道了澳洲这项神奇法律!
近期,一则“鸠占鹊巢”的新闻登上了澳媒头条:一个来自希腊的小伙子Bill,一分钱没花,在悉尼的Ashbury区白捡了一套占地500平方米的大别墅!去年,该房屋所有者的女儿突然出现,发现自己房子被侵占后愤然起诉了Bill,然而却败诉了。
原来,在澳洲,有这样一项特殊法律条款:“如果有人可以占用某房产、并为其支付账单超过12年,那么,他可以通过’逆权占有’,获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如此说来,Bill的行为完全是合法合规的。这故事要从20年前说起。
1992年,这个故事的主人公Bill Gertos,还是一名小鲜肉会计。 有一天,他刚好要去悉尼的Ashbury区拜访客户,而在见完客户之后,他就在周边街区散了一会步。 溜达了一会儿,Bill发现,这里有一个闲置的房子,门可罗雀,杂草丛生,仿佛是无主之地,压根儿没人住。
他进去一瞅,房屋内部更加破败不堪,遍地都是垃圾,门也没有人修理,就歪斜地挂在门框上。
询问了邻居之后,Bill了解到,这栋房子已经空置很久了,房子的主人早已搬走或甚至已经去世。很长一段时间,Bill都在打听关于这栋废弃房屋的所有权信息,却怎么也打听不到。既然没人要这个房子了,Bill就产生了这样的念头:由我就来管理它吧!
该房屋户型图
于是,从1998年开始,Bill把这个房子占为己有,还花了3.5万澳元对它进行装修和清洁。 在支付了水电煤气、房屋管理、网费等诸多杂费之后,Bill就将这套房产租了出去,通过这栋无主之产,开心地当上了“包租公”。 收了20多年的房租,从没有人怀疑过Bill的房东身份,直到原房主的女儿突然出现。
在Bill与原房主女儿的官司中,法官最终站在了Bill这一边,而该案的判决细节,更进一步地诠释了这条神奇“圈地”法律:
1. 原房主女儿声称,该房产是家人留给她的遗产。但法官认为,并没有确凿的证据或书面文件可以证明这一点,因此,原房主女儿并不一定有资格追回该房产的所有权。
2. 虽然Bill只是把房屋租出而不是自己自住,似乎并不应该算作是“占用该房产”。但法官表示,无论Bill是否真的居住,他都履行了作为房主的义务,包括维修房屋和为其按时缴费等。
3. 原房主女儿认为,Bill的行为属于私自占用他人的财产,四舍五入,这不就是偷?!然而法官认为,Bill并不算是偷偷摸摸地占有该房产,他的房产中介和租户都知道他的存在,因此,他的占有属于“公开并被大家接受承认”的行为,并不算是暗地私吞。于是Bill就这样胜诉了!
面对这样的结果,不少人都是懵的,这也让更多人知道了澳洲这项神奇法律!
消息来源:Australia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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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平简介
金凯平,澳中集团董事局主席、澳中房地产协会会长、全球财富精英俱乐部会长、任澳大利亚维州政府民族企业顾问12年、澳大利亚华人财富基金会会长。
30年前怀揣区区1000澳元逐梦澳大利亚,创办澳中集团。作为最早一批海外创业的华人企业家,金凯平先生不负初心,搭通了澳中两国的经济文化桥梁,在商业投资中屡屡创造奇迹,并著有四本畅销书,《澳洲梦》、《中国人在澳洲做地主》、《中国贸易指南》(英文)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英文)。联邦移民部前部长Rudock曾写信称赞他为“澳大利亚新移民在澳创业的成功典范”。
金凯平领导的澳中集团已深耕澳大利亚墨尔本30余年,独资或合作开发了数百万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在大片土地的储备方面,仅2019年上半年,澳中集团就购入了200万平方米住宅用地,在未来5年,还将购入上千万平方米的住宅用地,你想加入这个行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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